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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法院善用“置换保全”纾企困
作者:万芳  发布时间:2021-11-10 09:46:50 打印 字号: | |

日前,盱眙法院在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承办人依照当事人申请及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因案施策,通过置换保全标的物的方式,妥善解决了企业因被保全而经营受阻的难题。

在审理潘某某与盱眙某商贸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时,依据原告潘某某申请,盱眙法院诉前依法保全了盱眙某商贸有限公司的营业房产,该企业的信誉度、对外融资、抵押担保等均受到了不利影响。为此,该公司请求法院解除对该公司营业房产的查封,并提供了公司法人所有的盱眙兴府南路某商品房置换保全。

接到申请后,案件承办法官立即找到该公司法人了解企业目前经营情况,核实企业遇到的具体问题,并到住建部门查询置换房屋的权属情况及被查封、抵押情况等。在确认符合置换条件后,承办法官又联系保全申请人做沟通协调、法律释明工作,争取保全申请人的认可。最终该院经审查认为,查封企业营业房产可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宜采取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小的保全方式。被保全人提出的用其盱眙兴府南路某商品房进行置换,符合法律规定,且易于后期执行。承办法官遂同意置换保全标的物,并立即制作置换保全裁定书送达相关部门。

置换保全的做法解决了企业的燃眉之急,消除了企业因涉诉而产生的不利影响,企业恢复正常经营,这也是该院“法润民企”行动的又一生动体现。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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