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人民陪审员管海红,2019年4月我有幸成为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在这几年的陪审中,我自觉接受县人大的监督,积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努力发挥一名人民陪审员的作用。
陪审中我参加过刑事、民事、环境资源等诸多案件的庭审,其中有一个案件印象比较深刻,涉案人员较多,非法捕捞洪泽湖里的螺蛳数量较大,由三名法官和四名人民陪审员组成七人合议庭。庭审现场在洪泽湖边的某村委会门口,也是涉案人的居住地,庭审过程电视直播。当时观看庭审的群众包括各村代表有几百人,冬天的洪泽湖边,冷风吹在身上刺骨的冷,但是旁听庭审的百姓却热情高涨。原因是他们没亲眼见过这么多审判人员开庭审理案件,并且他们认为在自家门口的湖里捞点螺蛳不算犯法,想一探究竟。
我们一行人刚到村委会,就被一些群众围了起来,他们说这些涉案人都是老实人,没有杀人放火、打架斗殴,凭自己的劳动下河打捞,怎么能算犯法?我们耐心听完他们的话后,进行了沟通,告诉他们为什么涉案人的行为是违法的。因为人民陪审员和老百姓穿着的是一样的普通衣服,我们从群众中来,所以彼此之间没有距离感,更易于交流。听完我们的解释后,围观的群众基本上明白了涉案人违法的原因以及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重要性。
在今后的陪审中,我将严格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既把握好陪审的尺度,又要杜绝陪而不审当陪衬,努力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做一名扛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的优秀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