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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首次!盱眙法院一案例被写入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作者:杨平、秦晓波  发布时间:2024-03-11 09:17:36 打印 字号: | |


 

3月8日上午,在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张军向大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盱眙法院审理的“高某某行贿案”被写入工作报告。

案情简介

被告人高某某在承接淮安市某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定向融资业务期间,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购买定融理财产品并代持的方式向该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熊某某行贿1200万元。经审计,被告人高某某从该城投公司承销定融业务获得净利润约1.02亿元。

盱眙法院经审理,以行贿罪依法判决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依法追缴被告人高某某违法所得1.02亿元。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高某某不服提起上诉,淮安中院经审查认定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案系近年来淮安市查处涉案金额最大、非法利益获取最多的行贿案件,案件的成功审理也是淮安、盱眙两级法院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中纪委关于“受贿行贿一起查”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实践,彰显了人民法院严肃惩处行贿犯罪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

接下来,盱眙法院将持续保持对“寄生”于领导干部、“围猎”于领导干部的犯罪行为高压严惩态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聚力推动对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同时,深入挖掘每个审判实践背后的法律精髓,讲好法治故事,充分发挥“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的最大效用,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的力量和温度。

 
责任编辑:综合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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