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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保促调,庭前纠纷巧化解
作者:祝文秀  发布时间:2024-04-09 14:50:16 打印 字号: | |


“王法官,我来交钱了,能不能把我车辆解封了?”近日,一位当事人找到王洪光法官,表示同意调解,并当场给付事故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盱眙法院通过“诉前保全+庭前调解”模式,成功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据悉,毕某驾驶轿车发生交通事故,撞到行人刘某,该起事故经盱眙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毕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刘某无责任。刘某伤情较轻,并同意协商调解,但经数次调解,毕某并不积极,双方对赔偿数额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刘某遂向盱眙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法院依法查封并扣押了毕某的车辆。不久,毕某便主动联系法官,表示愿意赔偿,希望法官再次主持调解,并尽快解除保全措施。

王洪光随即联系刘某,组织双方调解,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并签字确认,毕某当场履行赔偿义务。至此,该案以保全促调解,使纠纷庭前巧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

下一步,盱眙法院将继续积极探索“保全+调解”的模式,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诉前保全为抓手,创新诉源治理新模式,能动司法、主动服务,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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